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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普通住宅 :
1⃣️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 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以下
3⃣️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一、深圳户籍
1.【家庭】(夫妻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深户一方入深户籍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限购2套住宅;
2.【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满3年)】:入深户籍满3年且能够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限购1套住宅;
二、非深户籍
1.【家庭或个人】:能够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限购1套住宅;
2.【港澳台人士】:在深限购1套住宅,提供身份证明,以及回乡证或台胞证等资料;
3.【外籍人士】:在深1年以上,且能提供在深1年以上就业证和劳务合同,在深限购1套住宅;
4.【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5.【军转干部】:武警、消防、边防等驻深部队官兵转改为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尚未完成转改程序或完成转改3年内,不能提供满足购房条件所需户籍、社保、纳税缴纳记录的,由转入单位出具情况说明(附转业证明),免于审核社保或纳税记录情况,限购住房套数参照深户居民家庭办理。
5.【高层次人才证书】: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有效期内,可凭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在我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在我市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三、其他相关补充
1.【退休人士】
在深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够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我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2.【社保断缴】
(1)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2)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社保: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
*个人所得税:是指工资薪金所得。
4.【离异人士购房】
(1)离异未满3年:以离婚当日计算家庭查档证明显示无有效住宅,且符合其他购房资格条件。
①离婚当日在本市显示双方无房,离婚后任一方可购买1套;
②离婚当日在本市显示有1套房,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离异时未分割的,离异后需转移登记在一方名下后,无房一方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离异后直接转让给第三人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任一方或双方名下;
③离婚当日在本市显示有2套:离婚后3年内任一方均不得购买。
(2)离异满3年:本人及未成年子女查档证明显示无有效住宅,且符合其他购房资格条件。
*备注:
(1)房产界定依据仅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有效期内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为准;
(2)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2次以上离异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住房套数按3年内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3)已婚状态的,不需要追溯3年内是否离过婚,已婚家庭直接按已婚家庭考核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