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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丈夫获2岁女儿抚养权,法院:男方在京有住房,收入较高。
5月27日,北京一女子与丈夫离婚,不满两岁的女儿被判给男方抚养。法院判决书称:婚生女虽不满两周岁,但考虑到出生后一直由爷爷奶奶帮忙照料,丈夫在京有自有住房、稳定且相对较高的工资收入,本院认为女儿由丈夫抚养为宜。
不满两岁的女儿判给家暴出轨并另有私生女的男方,难道没有房子就不能养孩子了吗?
女子崩溃表示:“难道在一线城市没有房子就没有资格抚养孩子吗?”她说,男方有家暴行为,且男方家重男轻女。女子觉得怎么能够给他呢?法律明明规定孩子两岁之内给母亲抚养,我的经济收入,完全可以养我的孩子,没有问题,只是说因为我没有买房子,目前名下没有房产法院就以这个条件判给男方。
女子丈夫早前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婚后她与丈夫一起还贷款。感情破裂后,女子搬出家中租房居住,其丈夫多方阻拦她与女儿见面。为了尽快与丈夫离婚,获得女儿抚养权,她放弃了财产分割。
女子说:“我就想只要他能把孩子给我。我怕他给我拖下去,就想尽快见到孩子,我就同意了放弃财产。”
对此律师表示抚养权重点考虑哪一方面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经济条件并不影响判决,在年幼的孩子成长过程中,心理健康比经济条件好更重要。很多判决都没有考虑自有住房,租来的房子一样能住,收入多的一方可以通过抚养费的形式来补偿。
目前女子已向法院提交了上诉,希望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她表示自己已属高龄,可能无法生育,现在只想要回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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