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在深圳买房要什么条件
非深户在深圳购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非深户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包括离异人士)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年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才能购买商品住房 。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房时,还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
如果非深户已缴3年以上社保,但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社保断缴,则不能购房 。深圳实行的是“认房不认贷”政策,即房产记录限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包括外地房产 。
在购房前,非深户居民可以通过深圳社保局官网查询社保缴纳情况 。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提供了房源查询服务,购房者可以查看在售或已售的房源以及二手房的参考价格 。
深圳市还提供了一些落户方式,比如通过学历、职称等方式申请成为深户,这可能会对购房条件产生影响 。对于深户和非深户的购房条件,深圳市有明确的区别和规定,建议有意购房者详细了解并遵循最新的政策规定 。
非深户购房的申请条件
非深户在深圳购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一定年限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具体来说,在罗湖区、宝安区西乡街道和新安街道、福田区购房需要提供连续3年及以上的证明;而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房,则需要提供连续1年的证明。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并且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包含补缴情况 。
关于购房资格及深圳首套房认定标准咨询的内容
深圳市对购房资格和首套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购房资格: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并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需要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房 。
2. 首套房认定标准:自2023年8月31日起,深圳市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这意味着,如果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名下无成套住房,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
3. 首付比例调整:自2024年5月29日起,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30%调整为20% 。
4. 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住房套数以家庭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记载的有效不动产信息为准 。
这些政策旨在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详细信息或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贷款银行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