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配偶随迁条件
深圳户口配偶随迁入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被投靠人(即配偶)的深圳常住户口登记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需满2年。若为复婚情况,复婚登记时间将作为结婚登记时间计算。
2. 申请人(即非深圳户口的配偶)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3. 申请人不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4. 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可以一并申请随迁。
5. 特定情况下的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随迁,包括:
- 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且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
- 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无配偶成年子女。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办理流程可能需要网上申报或到公安户政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可能需要另一方想投靠对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
- 申请人不属于党政机关在编人员。
- 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
- 成年子女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一并申请。
-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 办理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如果在国外结婚,还需要使领馆认证。随迁子女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
3. 办理流程: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如果不符合网上办理条件,则需要预约到窗口办理。审批通过后,需要到公安户政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4. 积分入户:积分入户的条件包括年龄、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在深圳有合法产权住房或租赁住所连续满5年、正常缴纳社保满5年、无刑事犯罪记录等。
5. 政策调整:有报道指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提出拟调整入户政策,包括夫妻投靠的结婚时间及一方入深户时间可能调整为5年。
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独生子女父母落户深圳政策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落户深圳的政策,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奖励金标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60元。
2. 发放方式:奖励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的20日前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该季度的奖励金。
3. 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以享受奖励金:
- 具有本市户籍;
-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
- 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4.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需要准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寸免冠近照以及填写《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变更)表》。
5. 申请流程:可以通过线下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申请,或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 资格确认与变更: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办理奖励金的资格确认,已通过信息比对、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自助认证等认证模式进行资格认证的,无需再到现场进行认证。
7. 奖励金的终止:市内迁移的奖励对象应在迁移本季度向迁入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报告;奖励对象死亡后,其亲属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注销手续。
8. 其他说明:奖励金不影响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父母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也不影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的,不予发放奖励金。
这些政策旨在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市民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奖励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访问相关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