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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毕业生接收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深圳毕业生接收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深圳毕业生接收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接收单位办理:对于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

2. 毕业生落户后转移:毕业生落户深圳后,如果在深圳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了解到工作单位是否有党群活动中心。如果没有,可以去公司所在楼宇或社区党群中心咨询,一般社区党群活动中心会接受毕业生党组织关系。

3. 介绍信信息:在办理转移时,需要提供介绍信抬头内容(即具有接收权的单位党组上级管理部门)、接收单位名称、本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者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5. 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出组织关系,也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6. 服务窗口:有些地区如粤海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服务窗口,以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7. 咨询方式: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委组织部开通了“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党员可以通过拨打该电话咨询有关政策。

8. 有效期: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接转,一定要重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有效期限制,请在有效期内办理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9. 基本原则:组织关系转往江苏省内的,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而转往江苏省外的,则需要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0. 转移和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了解哪些党组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广东省范围内以及深圳市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

在办理过程中,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及时与相关党组织沟通,确保顺利转接。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馈,组织部门会依规处理。

深圳毕业生接收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图1

大学生毕业后党组织关系转到哪里

大学生毕业后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以及相关网上,具体操作如下:

1.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如果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出国前,需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并由高校党组织进行登记备案。高校党组织应定期联系并管理党员。

4. 其他情况:如毕业生党员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或超过5年未返回,一般会停止党籍。

5. 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需在有效期内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往党组织,并确保介绍信回执发回原组织,以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6. 注意事项: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避免介绍信过期。如果介绍信丢失,应立即报告并补办。

7. 特殊情况:对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包括出国出境的党员,应联系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党员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党组织。

8. 转接步骤:具体步骤包括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出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市委组织部,及转入地党委组织部门,最终到转入支部报到。

9. 转接要求: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且必须由党员自己携带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10. 其他注意事项: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综上所述,大学生毕业后的党组织关系转接需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毕业没找到工作党组织关系怎么办

如果您在毕业后尚未找到工作,根据提供的信息,您的党组织关系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如果您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可以保留组织关系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者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 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在此期间,如果符合转出条件,应及时转出。对于超过2年的情况,高校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如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党员可以提出申请,经高校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3. 如果您档案、户籍暂时保留在学校,并且本人申请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同意,可以允许组织关系暂缓转出,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4. 高校党组织应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5. 上级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以及不按规定回执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

请根据您个人的情况和上述指导原则,及时与您的党组织联系,确保您的组织关系得到妥善处理。也要注意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组织关系的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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