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深圳积分入户的办理材料主要包括:
1. 入户指标卡号:申请人需要查询并获取入户指标卡号,该卡号可以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2.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明文件,可使用“粤居码”替代身份证。
3. 拟入户地选择:需要根据入户顺序选择房产、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或派出所公共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携带随迁子女相关材料:包括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或“粤居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婚姻法律文书和抚养权属证明材料。
5.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如随迁人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情况说明》;随父迁户的还需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若使用配偶房产积分,还需提供《结婚证》。
6. 稳定居住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或租赁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7. 稳定就业证明:社会保险的缴交证明,包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等。
8. 见义勇为表彰证明:如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表彰,需提供相关证明。
9. 无负面行为和违法行为记录:相关部门会根据系统核查结果进行审核。
办理积分入户的具体材料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和材料清单。
深圳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落户的条件主要包括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等几种方式。以下是具体的条件概述:
1. 人才引进迁户:适用于具有一定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的人才。具体条件包括:
- 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留学人员,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特定技能称号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纳税迁户:适用于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的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具体条件包括:
- 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 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等,以其投资份额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 个人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以上;
- 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3. 政策性迁户:适用于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等。
4. 居住社保迁户:适用于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制定。
5. 积分入户: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通过积分制进行积分排序,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入户。基本条件包括:
- 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 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 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 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 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6. 应届生通道:适用于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体条件包括:
- 毕业2年以内;
- 报到证能改派到深圳;
- 无工作和社保条件限制。
7. 其他条件:包括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等。
以上信息基于当前提供的文档内容,具体申请时还需参照最新的政策文件和指南。
深圳怎么积分入户
深圳市实行积分入户政策,旨在促进在深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以下是深圳市积分入户的主要流程和条件:
1.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 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 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 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 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2. 积分指标:积分入户指标包括:
- 稳定居住: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在深圳市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
- 稳定就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3分;
- 见义勇为: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表彰的,可以直接加30分;
- 负面行为:有负面行为清单中任一行为记录的,减200分;有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记录,或3年内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减300分。
3. 申请流程:申请人通过“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实名注册后填报信息,提交申请。
4. 年度总量控制: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5. 公示与复核:市公安部门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确定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6. 提交材料:公示期满后,正式入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公安部门提交相关入户材料,审核通过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7. 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8. 农转非: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户口簿仍登记为农业家庭户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9. 材料真实性:申请人应确保入户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受到相应处罚。
10. 政策有效期:本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具体实施细节和最新动态,建议咨询深圳市相关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