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亲友房产立户材料
在深圳亲友房产立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 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如果户口簿可以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则不需要提供);
4. 如果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如果是收养的,则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如果户口簿可以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则不需要提供);
5. 相关房产证件证明,如果是在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要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6. 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
如果房产是亲友的,还需要户主同时到场,核实户主身份证,并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后办理。
办理流程可能需要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并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和上传申请材料。
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按照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有疑问,建议联系当地公安局户政科或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深圳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在深圳进行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属证书。
2.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2019年9月2日之后备案的,申请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时无需提交),或房地产赠与书,或房地产继承或遗赠材料,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或份额转移协议书,或集资房买卖合同书等。涉外的房地产转让合同需公证。
3. 若涉及特定情况,还需提供额外文件,如单位房改福利房的相关批复、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拆迁赔偿协议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
4.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
5. 纳税相关证明材料,如增值税发票、存量房交易税款计征申明、契税减征申报表等。
6.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状态下转移房地产的书面材料,如果抵押权首次登记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7. 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房地产转移、变更、注销登记)。
8. 其他必要材料,如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市(区)房改部门的批复、变更批复及清单、入股协议等。
过户流程可能还包括协商、审查、立契、缴纳税费等步骤。在办理过户时,还需确保房地产已经初始登记、无产权争议、无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以及已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等条件。
具体所需资料和流程可能会随政策变化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在办理过户前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咨询,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
深圳公租房添加父母的条件
父母作为深圳公租房共同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需要其中一方是深户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轮候。
2.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无房无地、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
如果还没有开始申请轮候,主申请人在提交公租房轮候申请时可以添加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信息或系统内修改申请信息。如果已经申请轮候,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根据自身情况变更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中途添加父母、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需要重新轮候。如果确实需要添加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主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或自行撤销申请后,重新申请轮候。
根据的规定,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但现役军人或者就读全日制学校期间将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以上信息综合了网上中的相关内容,以确保提供准确且符合当前政策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