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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申办条件及材料

深户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申办条件及材料

深户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的申办条件及材料如下: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可在他人的合法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

2. 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立户:

- 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 尚未立户;

- 已入伙;

- 住宅用途房产;

3. 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单身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办理材料:

1. 《深圳市户口市内移居申报表》(点击下载);

2. 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属集体户不需提供首页);

3. 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 未婚:不需提供;

- 已婚: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不需提供);

- 离异: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加盖已生效章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 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4. 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不需提供);

5. 《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点击下载)。需所有产权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6. 合法不动产权证明材料: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证号码或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申请人对民警查询信息有异议的,需提供近两个月的不动产权信息查询单;

7. 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符合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立户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立户】可获深圳家庭立户/房产立户/公租房立户等办理入口及申办指南等信息。

深户迁至他人房产立户申办条件及材料-图1

迁深户需要什么条件

迁入深圳户籍(简称“迁深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迁深户条件:

1. 学历型人才:核准类入户的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

2. 技术型人才:技术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

3. 技能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

4. 夫妻投靠: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

5. 老人随迁: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6. 无刑事犯罪记录:迁户人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

7. 积分入户:包括人才引进积分、投资纳税积分、居住社保积分三个渠道。居住社保积分入户要求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基本年限由5年调整为10年。

8. 高层次人才:对于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

9. 取消计生审核:取消了对于入户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

10. 增加造假惩处: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11. 应届生入户: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12. 留学生通道:在外留学过并取得文凭的留学生可以走留学生入户通道。

13. 在职人才引进:需要社保条件,至少一个月社保记录,并且社保在缴状态。

14. 家属随迁:包括夫妻、老人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条件。

具体到个人情况,可能还需要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和个人情况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遵循相关的申请程序。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

深圳房子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在深圳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的表格,用于申请不动产登记。

2.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不动产权属的文件。

4. 不动产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买卖合同、赠与书、继承证明文件等。

5. 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涉及抵押权变更的,需要提供相关合同。

6. 预告登记约定材料:如果相关转移证明材料、抵押合同中有约定条款,则无需单独提交。

7. 纳税申报材料:包括纳税凭证或减免凭证。

8. 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复印件。

9. 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一份。

10. 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屋产权登记的申请书。

11. 卖方身份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

12. 买方身份证明: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

13. 委托代理公证书: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4. 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若已设定抵押权,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5.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16. 其他必要材料:根据不同情形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如拆迁补偿协议书、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等。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如继承、赠与、买卖等)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户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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