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直通车

2024深圳积分入户

2024深圳积分入户

2024年深圳市积分入户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1. 积分入户 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2. 申请条件 包括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无刑事犯罪记录等。

3. 积分指标 包括居住情况、社会保险年限、见义勇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

4. 积分计算 包括住房情况(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均可积分,但不能累加)、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3分)、见义勇为表彰(直接+30分)等。

5. 负面行为 如有清单中任一行为的,一次性扣200分;违法行为如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的,或3年内在深圳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均一次性扣300分。

6. 年度总量控制 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7. 申请流程 包括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积分信息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积分高低排名,公示正式入户人员名单,提交相关入户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入户手续。

8. 特殊情况 包括以配偶房产申请入户的条件(夫妻结婚时间需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未成年子女同步随迁入户、农业户口“农转非”手续等。

9. 实施时间 新的积分入户政策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0. 政策解读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积分入户政策进行了修订,旨在优化完善政策,确保政策延续性,并适应形势变化。

具体申请时还需参照最新的官方指南和公告,因为政策细节可能会有进一步的解释和调整。

2024深圳积分入户-图1

深圳市积分入户计算方法

深圳市积分入户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居住情况: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的时间,每满1个月积1分;租赁住房的时间,每满1个月积0.2分。

2. 社会保险: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时间,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3分。

3. 见义勇为: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表彰的,加30分。

4. 负面行为:有负面行为清单中任一行为记录的,减200分。

5. 违法行为:有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记录,或3年内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减300分。

积分入户的总积分是以上各项指标的累计积分。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可以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负面行为清单做动态调整。

申请人需要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积分信息将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并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积分入户实行统一集中受理,具体时间由市公安部门另行公告。市公安部门将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确定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日。

公示期满后,正式入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公安部门提交相关入户材料。审核通过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公示期间,入户申请人员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复核。

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夫妻结婚时间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应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户口簿仍登记为农业家庭户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应确保入户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之日起2年内不再受理其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以上信息汇总了深圳市积分入户的计算方法和相关流程,具体实施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申请人员关注深圳市公安部门的最新公告和指南。

深圳积分入户标准细则

深圳市积分入户的标准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条件:申请积分入户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 居住证: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 住房: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 社保: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 无犯罪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2. 积分指标:积分入户指标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 居住情况: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在深圳市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

- 社会保险: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3分。

- 见义勇为: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见义勇为表彰的,加30分。

- 负面行为:有负面行为清单中任一行为记录的,减200分;有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记录,或3年内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记录的,减300分。

3. 年度总量控制: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4. 申请流程: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 公示与复核:市公安部门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确定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入户申请人员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复核。

6. 材料提交与入户手续: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市公安部门报送相关入户材料,经核实有效后,由市公安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深圳市入户指标,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7. 特殊情况: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夫妻结婚时间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应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8. 诚信要求: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应确保入户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之日起2年内不再受理其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有效期限:本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0. 解释权: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这些细则是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进行整理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申请人员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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