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深圳入户2024截止时间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东莞双五入户截止时间,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深圳入户2024截止时间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深圳入户2024截止时间
深圳中考时间2024年时间表为6月26日到28日举行。
拓展资料:
深圳中考录取办法
深圳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以考生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生成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
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具体投档、录取按照市招考办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历史与道法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招生学校(专业)另有特殊要求的,须报市招考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部分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指标生录取按照《指标生分配办法》执行。凡参加中考而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参加第二次划线录取。
民办普高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补录。补录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并达到补录控制线的考生。被民办普高划线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7天内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各学校根据报到情况合理确定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补录计划向社会公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可申请参加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自主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中考且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考生户籍不限。
通过学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但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也不得退档转录到其他学校。各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其剩余计划自动转为学校相应批次招生计划进行划线录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当年参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办备案。
东莞双五入户截止时间
“两个五年”入户细则将在2018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生效,2023年10月14日废止。也就是说两个五年入户政策的结束时间是在2023年的10月14日。在两个五年入户办理有效期结束前,政府一般都会提前发布新的政策。
对于此处两个五年入户的条件理解是,首要条件,只有满足了两个首要条件才能考虑下面的内容,如果一个条件不符合则不能考虑“两个五年”入户程序了。
两个五年入户东莞条件:
(一)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二)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申请入户流程:
(一)申请人在“i莞家”公众号选择事项“稳定居住就业”,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二)受理机关现场受理,并在审批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迁移人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户籍的纳入一站式户口迁移范畴,系统进行网上迁移,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审批完成后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3个工作日)完成核准迁出,然后在“i莞家”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迁移人不属于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省户籍的,审批完成后在“i莞家”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并获得《户口迁移证》,然后在“i莞家”公众号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
(四)收费说明: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社保保障局稳定就业居住入户实施细则》“两个五年”入户细则将在2018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生效,2023年10月14日废止。也就是说两个五年入户政策的结束时间是在2023年的10月14日。
深圳入户新政什么时候实施
2023年2月15日。根据查询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2023年2月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户口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大学生春季应征入伍须知
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 1月1日至 6月30日
应征报名(男兵)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至 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至 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详细]
男兵报名流程:查看报名流程图(一步步教你网上应征报名)
体检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全国征兵(男兵)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 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2年12月1日至 2023年8月10日18时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应征报名(女兵)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至 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至 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详细]
女兵报名流程:查看报名流程图
全国征兵(女兵)2023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7月1日至 2023年8月10日18时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
一、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
经初步统计,2022年直招军士涉及道路运输、汽车制造、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机电设备、机械、医药等400余个军民通用专业。
三、招收工作步骤
1. 3月25日起,应征青年网上开始预报名。
2. 6至7月份,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根据部队招收需求,结合网上预报名情况,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任务。应征青年可查询所学专业是否符合2022年省级招收军士专业范围。
3.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截止于8月1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时间由省级以下征兵办公室自行安排。
四、报名须知
(一)基本条件
1.身高160cm以上;
2.裸眼视力4.5以上;
3.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
男性:17.5≤BMI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
4.有下列情况之下者建议不要报名:1面颈部文身或者瘢痕长径超过3cm的,带有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3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的;4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注意事项详情
1.今年直招军士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应征地兵役机关。
2.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直招军士应征进展情况查询),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3.因应征地招收军士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招军士送检对象的,还可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
五、直招军士应征进展情况查询
已经报名通过网上审核,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2023年春季雁塔区应征入伍流程
一、登记报名
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等待初审初检。注意:如果选择从学校入伍,填报信息时,学校所在地和应征地均选择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大学。
二、初审初检
区武装部对应征用户信息进行初审初检。重点审查文化程度、学习类型、学业情况、学籍状态、年龄等是否符合应征基本条件,验证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是否通过。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三、体格检查
学校武装部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应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按时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是由雁塔区武装部联合高校武装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考人员需准备以下资料:
1.在全国征兵网上下载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走访调查表》。
另: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役前教育
役前教育是指在预定新兵正式入伍前,由兵役机关组织的适应性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以思想教育为主,适应性军事训练为辅;一般会参照现役部队建制营连模式,组织集中封闭管理、政治教育和适应性训练,期间还会穿插进行身体复查和心理访谈等内容。
役前教育最主要目的是让预定新兵提前适应部队生活节奏、打牢从军报国思想根基,并通过集中管理、教育引导、身体复查等详细掌握预定新兵的现实表现、思想基础和隐性疾病等,便于兵役机关择优定兵。
通过役前教育,将对某些不服从管理、参军决心不坚、品行不端、身体条件不合格的预定新兵进行淘汰,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
六、预定新兵
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七、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会在武装部网站进行公示。
八、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大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长安大学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评奖评优
1.入伍或退役的大学生,在学校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2.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复(入)学后,在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中直接评定为校园贡献奖,不受名额等其他条件限制,颁发荣誉证书。(《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陕征〔2021〕15号)
3.申请参评学校“奉献之星”奖的退役复(入)学学生,申报材料由武装部审核,择优推荐,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参评。
4.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征服义务兵役或直招士官,符合“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定基本条件”,即获“优秀毕业生奖”,按照一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长大学〔2018〕184号)
5.符合发展中国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者,学院(系)重点培养,积极发展。
二、经济资助与奖励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年。(《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2.对应征入伍和退役复(入)学的学生实行一次性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3.相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因应征入伍做了眼睛准分子手术者,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眼睛准分子手术病历(证明)到武装部审核,学校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3000元,由学生工作部从奖助学金中支出,相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由学生工作部审核。
4.享受义务兵役家庭优待金。按照省、市、区(县)文件执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的意见》)
5.入伍艰苦地区奖励金。“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再进行奖励。(《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发〔2016〕19号)
6.退役大学生自主就业补助金。
三、免修课程与德育加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入)学后,按照学校免修课申请程序,申请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军训成绩评定为优秀,获得 2学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2.退役复(入)学的大学生,在复(入)学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 10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陕征〔2021〕15号)
四、学籍与转专业
1.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2年内允许复(入)学。
2.退役复(入)学大学生符合相关条件可自主选择转入专业(类)。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延长学习期限的,“在校时间”总计时,参军入伍服役两年时间不在计算之列。
五、学业与升学
1.大学生士兵退役并完成学业后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上半年批准入伍的,仅需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即可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提前组织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或开辟线上答辩等绿色通道。符合长安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获得长安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4.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申请参加长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1+3学生辅导员选拔,经学院(系)审核,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
5.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入)学后,依据《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大教〔2021〕215号)中有关条件和程序进行推免,学生在部队表现纳入学校推免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项目,总分值最多不能超过 5分。
6.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每年安排 8000人计划内单列招生。(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 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485号)
六、就业服务
1.应届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退役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学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教学厅〔2009〕5号)
2.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 10分。有效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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