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深圳 父母随迁入户 女婿,以及父母随子女落户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老人投靠深圳独生子女入户
一、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受理机关
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窗口(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大鹏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区(新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及龙华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父母随子女落户
父母随迁子女落户条件如下:
1、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合法亲属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直系血亲关系或者法定监护关系。
2、父母和子女均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父母和子女需要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和子女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要求根据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落户的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户口迁移证明:原户籍地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证明已经迁出原籍地;
3、居住证: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办理居住证以获得落户资格;
4、工作或学习证明: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等;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一定时间内的社保缴纳记录,以证明在当地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6、税收证明: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以证明在当地具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7、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8、子女抚养权证明(如适用):如果有子女,可能需要提供子女的抚养权证明。
综上所述,具体落户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子女随父母迁户口年龄限制
法律分析: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和非亲属之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夫妻一方深户,另一方多久可以随迁
夫妻一方入户满2年,另一方可以随迁。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户籍地不同,可以依据居住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的规定,选择由一方入户或者双方迁入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夫妻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是非深户,如果夫妻双方均持有有效的结婚证,可以通过夫妻团聚的方式,办理随迁落户手续。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非深户一方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随迁落户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
2、审核材料:派出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或者需要补充材料,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3、批准落户: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发放《随迁人员落户登记表》,随迁人员可以凭借该表到派出所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和户口迁移手续。
综上所述,随迁落户的办理时间和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流程,及时准备好申请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申请被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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