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深圳户籍新政策2024,以及深圳入户新政策什么时候实施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深圳户籍新政策2024
深圳中考时间2024年时间表为6月26日到28日举行。
拓展资料:
深圳中考录取办法
深圳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以考生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生成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较”优先投档。
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具体投档、录取按照市招考办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达标”,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历史与道法单科等级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招生学校(专业)另有特殊要求的,须报市招考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部分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指标生录取按照《指标生分配办法》执行。凡参加中考而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参加第二次划线录取。
民办普高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补录。补录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并达到补录控制线的考生。被民办普高划线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7天内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各学校根据报到情况合理确定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补录计划向社会公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可申请参加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自主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中考且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考生户籍不限。
通过学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但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也不得退档转录到其他学校。各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其剩余计划自动转为学校相应批次招生计划进行划线录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在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当年参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办备案。
深圳入户新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2023年2月15日。根据查询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信息显示,2023年2月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
深圳人才引进的政策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标准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2、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3)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2、窗口申请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服务大厅后,在大厅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4)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取消农村户口新政策
取消农业户口是2014年7月30日。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改称为居民户口,农业户口自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待遇将在合理范围内消除,农村户口正在慢慢取消。
以往由于发展水平等不同,城市与农村户口有区别,也是根据当时社会发展规律,实行的二元制户籍制度。近几年我国经济等各方面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全面改革、城镇一体化加快,以前的户籍制度则不再适应如今的发展形势。
在目前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鼓励农民积极进城落户的大背景下,国家一般是不允许人将城市户口迁到农村的。但是考虑到有部分的人实际生活需要,国家规定下面四个条件中的其中一,即可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农村老家。
1、因读大学将户口迁出农村,而且毕业后在城市没有找到固定工作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2、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而且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3、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但是农村有住房,而且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4、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但其还有结婚,并且父母是农村户口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我们知道,新农村城镇化建设一直是我国利国利民的重要国策,新农村建设大大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也加快了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就近和就地都符合农民工在外的流动性生活方式,农民在选择定居城镇时,大部分希望到县城和县城以上的城市定居。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三条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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