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深圳常住户口办理条件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深圳常住户口办理条件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1、属于国内非深市户籍人口;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深圳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
3、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4、在单位有交深圳的社保,交社保的时间连续已有十二个月了,或者不连续也有十八个月的公民就可以合法在深圳办居住证;
5、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
6、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入深户需要条件如下:
1、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八周岁以下;
2、公民身体健康,没任何特殊或者严重的疾病;
3、具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与连续缴纳深圳社保;
4、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并且符合深圳市的计划生育条例;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入深户申报流程是:
1、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及报考材料、户口本、社保卡、结婚证、离婚证、离婚书;
2、提交申报后,打印盖章材料,盖章后交回所有材料、体验报告;
3、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
4、深圳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5、办理准迁证;
6、派出所落户,实时出户口本;
7、20工作日到派出所取深圳市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常住户口和户籍的区别
法律分析: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常住户口就是指长期居住本市的,户口可以不在本市,但要有房子或者有稳定的工作在本市。常住户口与户籍区别:
1、定义不同:
户籍通常是指户口在本市,并且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但不一定在本市居住与工作的。
常住户口通常是指不是本地的户口,因工作、学习的需要,来到某个地方居住,共同建设美好的城市。
2、待遇的区别:
如果是农民居住的居民,待遇有截然不同,比如有的当民被征收地,每年有相关的补贴享受,或者购买社保待遇,而常住户口的人并不享用这样优惠的待遇的。
如果本地人是城市的居民,同样被政府征收住房,补偿的门面或者住房,常住户口的人,户口不同,享受待遇略不同的,不过其它会享受相关的待遇的,比如,常住户口的人,在办理居住证时,就是享受到本地相同的待遇,比如上学、工作、看病报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衍生问题: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迁户口都需要以下这些手续和证件:
1、凡需迁移户口者,都必须先由本人提出迁移户口申请。
2、迁移户口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一张同意迁移户口同意书。
4、持同意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再携带好相关证件及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常住户口是什么意思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拓展资料: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抚养人或者其它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所需手续:?
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
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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