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入户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一、学历入户
条件:
①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②大专要求35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要求45周岁以内。只要在对应年龄期限之前把落户指标拿到,哪怕后续办理过程已经超龄也没问题!
③提交落户申请前,至少要有一个月深圳社保的记录才行,否则无法通过人社局的在职人才落户审核。办理准迁证的时候,也得有社保,最后去派出所落户,携带的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和办理准迁证期间的社保对应!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毕业证
2、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首页,信息登记页,尾页)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小孩随迁提供:小孩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1、房产家庭户
①自己名下有房产,可以将户口挂靠自己房产名下(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照片)
②如果自己没房,亲友有房产,同意你挂靠户口,可以将户口挂靠亲友房产名下(提供亲友房产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原件照片,后续落户时候需要亲友房产户主出面一次)
2、集体户口
如果没有任何房产可以挂靠户口
①自己缴纳社保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单位集体户(提供:缴纳社保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落户单位注册地归属的派出所集体户(提供:缴纳社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单位对提供执照复印件有顾虑,可备注:“仅供办理深户使用”,限定使用范围再盖章)
迁移流程:
人才引进申报
落户体检
预约深圳指定医院,前往进行落户体检,一般2-3天内出结果。
申请落户指标
人社局二审,申请深圳落户指标。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带齐资料,办理准迁证。
办理户口迁移
资料邮寄回户籍地,递交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登记落户
携带所有资料,预约派出所,现场办理登记落户。
二、应届生入户
条件:
没有工作和社保的要求;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一般毕业2年以内都算应届生,在此时间内,能否走应届生通道,以报到证能否改派到深圳为准。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毕业证
2、报到证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深圳有房产,落户深圳房产:提供房产家庭户“户口首页+户主页”
深圳无房产,有工作和缴纳社保,落户缴纳社保单位归属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提供缴纳社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准应届毕业生可以提前把报到证派到深圳!
三、留学生入户
条件:
取得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相当于国内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内。
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相当于国外学历在国内做一个翻译和学历公证。得到教育部的认可,才能取得留学生身份,不管是否落户深圳,只要是留学生回国都有必要做一下这个认证,后续在国内工作办事什么的都会用到。如已拿到学位证的留学生,可以直接申请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部分国外学校完成学业很久之后,才给到学生学位证,这种情况下可用留学期间的成绩单和学校的介绍信提前进行学历验证。
需要材料:
1、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00k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验证(教育部那个认证)
3、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小孩随迁:小孩户口+医学出生证明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①在深圳无社保,可落户亲友家庭户或者租房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房产家庭户“户口首页+户主页”或居住登记信息。
②在深圳有社保,可落户公司注册地辖区派出所代管户(若无家庭户挂靠,而公司有集体户,只能落户公司集体户):缴纳社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
条件:
①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
②中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50周岁以内。
③紧缺高级工种,3年社保,35周岁以内。
④企业股东3年纳税超过60万。
⑤企业法人3年纳税超过300万。
⑥个体工商户3年纳税超过30万。
⑦个人纳税3年超过24万。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
2、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首页,信息登记页,尾页)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小孩随迁提供:小孩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
4、对应类型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职称证书、社保清单、交税证明、单位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深圳落户流程和材料
根据深圳市2014年积分入户政策,积分100分才可以申请入户。
年龄加分:18-34周岁+5分;35-39周岁+1分;40-47周岁,每多一岁扣2分;
学历加分:高中/中专 20分;统招大专70分,非统招大专60分,统招本科90分;非统招本科80分;
社保加分:养老保险一年3分,其他险种(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一年1分,一般一年可累计算7分;
住房加分:按揭中20分;红本在手30分;若未购买住房,则计算居住证,满1年加1分;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积分入户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在深工作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
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在深工作单位、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深圳验证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
4.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毕业学校发函核实学历并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5.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
注:1、2、4项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
1.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六)投资纳税引进人员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1-2013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近五年(2009-2013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八)近五年(2009-2013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十一)近五年内(2009-2013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
(十二)近五年内(2009-2013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证明办理指引》)。
(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
(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
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
(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
1.户口簿(验原件,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及其它)。
3.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6个月。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体检表一年内有效。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
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呈报单位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十)委托代理协议(收复印件,不验原件)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积分入户业务,须提供单位与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协议复印件,协议应包含委托代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呈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
重要提示:本年度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如何入深圳户籍
入户深圳户口的方法如下:
1、先在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注册个人信息并申请人才卡;
2、准备好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社保或个税证明等;
3、在深圳市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核并缴纳相应费用;
4、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深圳市户口。
入户深圳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
2、申请人的婚姻证明,例如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3、申请人的工作证明或学习证明,例如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证明信、工牌、学生证等;
4、申请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证明,例如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
5、申请人的房产证明,例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6、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申请表格、证明信等。
综上所述,入户深圳户口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六条
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入户深圳户口在哪里办理
深圳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先去准备落户的公安分局办准迁证;
2、回所在的户籍地办迁移证;
3、深圳落户,派出所落户,拿到新户口本;
4、一周左右可拿新的身份证,深户办理结束。办理深户准迁证和落户手续,建议都预约。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5、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拓展资料:应届生落户深圳的好处与弊端?
应届生落户深圳最大的好处:申请深圳的人才补贴(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应届生落户深圳的政策宽松。
应届生落户深圳不需要工作和社保,毕业未满两年,报到证可以改派深圳,就能以应届生身份落户深圳。落户的好处:首先想到的一定是人才补贴,1.5万起步,还是蛮好的,其次,生活上也比较便利:比如就医、申请公租房/安居房、各种证件办理,长远一些的话就是小孩上学了。落户的弊端:好像也没什么弊端,不想在这呆了可以随时把户口迁走的,生活成本嘛,就算不入户也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