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从一个区迁到另一个区
户口市内移居须按照以下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迁入本地或配偶房产立户;
(2)迁入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
(3)迁入他人合法房产立户;
(4)挂靠他人家庭户;
(5)迁入本人或配偶单位集体户;
(6)迁入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7)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立户以家庭户为主,以单位集体户立户为辅。
(1)一个地址只能立一户;
(2)家庭户户主应由成年人担任;
(3)已立家庭户,因房产变卖、公租房退租等情形不符合立户条件的,应及时办理市内移居;
(4)立户行为不作为该立户房屋合法产权的认定依据。
深圳市居民因居住、房产变更、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等原因,可申请户口市内移居。
居民若处于服刑期间,不可办理户口市内移居。
深圳户口从福田迁移南山怎么办
办理随迁业务流程。
1、根据业务类型,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的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2、选择办理地点,被投靠人户口所属公安分局办理。
3、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等待审批。
按入户申请的受理时间顺序安排审批,从受理之日起,三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机械增长计划安排办理,如当年计划安排执行完毕,须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
5、审批同意。
6、到拟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迁出户口。
7、到拟入户地派出所落户。
扩展资料: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户政咨询热线、投诉电话:84465000。
户政受理窗口名称及详细地址。
福田分局,福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06栋福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罗湖分局,罗湖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二楼。
南山分局,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南山区南山大道3020号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
盐田分局,盐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盐田区深盐路2092号昊海君悦大厦(1F.2F)。
宝安分局,宝安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宝安区新安街道罗田路2号综合办证大厅。
龙岗分局,龙岗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龙岗区德政路6号龙岗公安分局人口科。
龙华分局,龙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B座龙华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1楼。
光明分局,光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一楼(牛山路,德雅路交汇处)。
坪山分局,坪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坪山区龙坪路1号综合办证大厅。
大鹏分局,大鹏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大鹏新区岭澳村十二巷一号大鹏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公安-户籍迁入(政策性随迁)
深圳户口跨区迁移流程
法律分析:跨区迁户口的流程:1、首先,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准迁证明;2、其次,携带准迁证到原户籍地,携带上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校生需开具学校证明)至户籍科,拿到一张户口卡;3、最后,返回入户地,在户口卡上加盖公安局(县级及以上)的章,再到居民委员会开具接收户籍的证明信;4、携带以上证件及文件到将要入户的公安局户籍科上户口即可,并带上办理户口本的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深圳户口迁移到自己房产上
一、迁入私人户需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表》,这个在你入户流程时会给你
2、申请人以及随迁人的户口本(这个只审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若以结婚则需要提供婚姻法律文书,简单来说就是结婚证。若入户时出现不辛,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材料。若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4、结婚后生下小孩的则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这个去小孩出生的医院打印即可。若家里有收养的则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就行。
5、成年子女在自己父母房产上立户,若父母不在场,则需要提供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以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同意子女本人在房产落户的材料,以及子女关系证明
6、挂靠在亲戚朋友那的,则需产权人亲自带身份证前来,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证明》
7、若在租赁房屋入户,仅需要提供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二、设立集体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市内户口迁移表》
2、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户口本及迁入单位集体户首页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申请人若结婚则需提供现婚姻法律文书,若入户前发生不幸,则需要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口迁移,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资料。
4、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起随迁,则需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若该子女是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映关系的无需另收证明材料。
三、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校院录取的新生,可在入学时选择自愿户口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收取以下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3、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通知书
四、迁入派出所代管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若以结婚,则需要提供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本即可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资料。
4、若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本就行)
5、解除家庭挂靠后,申请人工作单位未开立集体户,应书面说明情况及自行单位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