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答:目前深圳户籍迁入主要有四个路径,分别是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具体条件以最新颁布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籍迁入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深圳市。
第三条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户籍迁入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户籍迁入以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存量置换为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安排、准入条件和审批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人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按年度制定,重点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全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迁入年度计划之内。
第六条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第七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管理的各项工作,牵头研究提出非户籍人口入户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年度户籍迁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军转干部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民政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军休、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经贸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外地政府驻深机构在编人员入户审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纳税入户、居住社保入户及夫妻投靠、子女随迁、老人投靠入户等审核工作,衔接办理其他各类人员的迁户手续。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纳税迁户: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24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1倍以上的,其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前款第(一)项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前款第(二)项的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前款第(四)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以内在同一企业,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纳税迁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自缴税款(不包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及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第十一条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
符合本条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有关人员迁户时,除应当符合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第十三条各类迁户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核入户手续:
(一)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自情况按规定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纳税迁户条件且同时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应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符合纳税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符合政策性迁户条件的人员,按迁户类别分别向公安、人力资源、民政、经贸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四)符合居住社保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其户口性质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第十五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下),可由有关部门同步审核办理子女随迁入户手续。
第十六条按本规定迁入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应当参加深圳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条件的,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计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坚持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规定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5〕125号)同时废止。”
深户入户最新条件
落户深圳的条件如下:
1、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八周岁以下;
2、公民身体健康,没任何特殊或者严重的疾病;
3、具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与连续缴纳深圳社保;
4、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并且符合深圳市的计划生育条例;
5、应届毕业生入户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2年以内,无工作和社保条件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2年入深户申报流程是什么
1、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及报考材料、户口本、社保卡、结婚证、离婚证、离婚书;
2、提交申报后,打印盖章材料,盖章后交回所有材料、体验报告;
3、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
4、深圳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5、办理准迁证;
办理深圳户口的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一、学历入户
条件:
①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②大专要求35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要求45周岁以内。只要在对应年龄期限之前把落户指标拿到,哪怕后续办理过程已经超龄也没问题!
③提交落户申请前,至少要有一个月深圳社保的记录才行,否则无法通过人社局的在职人才落户审核。办理准迁证的时候,也得有社保,最后去派出所落户,携带的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和办理准迁证期间的社保对应!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毕业证
2、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首页,信息登记页,尾页)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小孩随迁提供:小孩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1、房产家庭户
①自己名下有房产,可以将户口挂靠自己房产名下(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照片)
②如果自己没房,亲友有房产,同意你挂靠户口,可以将户口挂靠亲友房产名下(提供亲友房产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原件照片,后续落户时候需要亲友房产户主出面一次)
2、集体户口
如果没有任何房产可以挂靠户口
①自己缴纳社保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单位集体户(提供:缴纳社保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落户单位注册地归属的派出所集体户(提供:缴纳社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单位对提供执照复印件有顾虑,可备注:“仅供办理深户使用”,限定使用范围再盖章)
迁移流程:
人才引进申报
落户体检
预约深圳指定医院,前往进行落户体检,一般2-3天内出结果。
申请落户指标
人社局二审,申请深圳落户指标。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带齐资料,办理准迁证。
办理户口迁移
资料邮寄回户籍地,递交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登记落户
携带所有资料,预约派出所,现场办理登记落户。
二、应届生入户
条件:
没有工作和社保的要求;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一般毕业2年以内都算应届生,在此时间内,能否走应届生通道,以报到证能否改派到深圳为准。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毕业证
2、报到证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深圳有房产,落户深圳房产:提供房产家庭户“户口首页+户主页”
深圳无房产,有工作和缴纳社保,落户缴纳社保单位归属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提供缴纳社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准应届毕业生可以提前把报到证派到深圳!
三、留学生入户
条件:
取得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相当于国内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内。
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相当于国外学历在国内做一个翻译和学历公证。得到教育部的认可,才能取得留学生身份,不管是否落户深圳,只要是留学生回国都有必要做一下这个认证,后续在国内工作办事什么的都会用到。如已拿到学位证的留学生,可以直接申请教育部的《留学生学历认证》,部分国外学校完成学业很久之后,才给到学生学位证,这种情况下可用留学期间的成绩单和学校的介绍信提前进行学历验证。
需要材料:
1、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00k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验证(教育部那个认证)
3、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小孩随迁:小孩户口+医学出生证明
看个人符合以下哪种情况,选择对应材料即可:
①在深圳无社保,可落户亲友家庭户或者租房所在地辖区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房产家庭户“户口首页+户主页”或居住登记信息。
②在深圳有社保,可落户公司注册地辖区派出所代管户(若无家庭户挂靠,而公司有集体户,只能落户公司集体户):缴纳社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
条件:
①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45周岁以内。
②中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50周岁以内。
③紧缺高级工种,3年社保,35周岁以内。
④企业股东3年纳税超过60万。
⑤企业法人3年纳税超过300万。
⑥个体工商户3年纳税超过30万。
⑦个人纳税3年超过24万。
需要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首页+个人页)
2、婚姻状况:
已婚提供:结婚证(首页,信息登记页,尾页)
离异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3、小孩随迁提供:小孩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
4、对应类型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职称证书、社保清单、交税证明、单位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深圳入户最快的方法
深圳市入户办理步骤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9、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深圳入户条件
一、入户深圳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在职人才积分入户
1、年龄:45周岁以下。
2、缴纳深圳市社会,并达到相关要求。
3、身体健康,基本分满100分。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三、纯积分入户
1、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未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4、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保,年限均已满5年。
四、应届毕业生入户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2年以内,工作和社保没有限制。
五、人才引进入户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深圳入户)
1、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高级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中级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5、高级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9、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0、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