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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深圳人才引进网官网)

深圳留学回国人员引进

注册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完善个人信息—将全部申请材料(确认信作首页)邮寄即可。

以纽约为例,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深圳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深圳人才引进网官网)-图1

在线完善个人信息后,填写并提交《回国证明》申请表。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确认信作首页)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扩展资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相关要求规定:

1、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

2、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3、凡持 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除上述情况之外,均不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

深圳人才引进网官网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根据前述重要说明第(二)、(三)项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申报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

代理机构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无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该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部门呈报申报材料。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如在我市社保部门参保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且属非正常升位的,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子女数”栏,子女数包括本人亲生子女(含合法收养)和本人重组家庭的继子女(含合法收养)。

3、如“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录入。

4、“调出单位名称”及“档案保管权调出审批(主管)部门”须与公章完全一致。

5、申报信息须由呈报单位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

6、呈报单位及拟引进入户人员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责任由本人和呈报单位承担。

(四)信息预审公示

1、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公示通过后9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呈报材料(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待公示的,代理机构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重新提交,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不包括呈报单位、姓名、身份证号、房产信息),且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不满60天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注:如修改呈报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信息,或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已满60天的,系统提交后再次纳入公示。

3、书面申报材料已受理尚未获审批的,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不包括呈报单位、姓名、身份证号、房产信息),且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不满60天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呈报单位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呈报单位按表格要求签字盖章。(无需回户籍地重新盖章)。

注:如修改呈报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信息,或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已满60天的,系统提交后再次纳入公示,所有呈报表格须重新签字盖章(需回户籍地重新盖章)。

4、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修改或(终止)撤消申报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用员工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信息,但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打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待“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退回原《招、调用员工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重新领取。

(终止)撤消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并退回原《招、调用员工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九)查询进度

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十)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一)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资料编辑来源于槐仁社-生人莫近,切勿模仿!

深圳对留学生回国优惠政策

其他信息:

各项数据看来,如今的人才流动状况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毕业回国成为留学生的首选。不少海外留学生都已经回国,或是有回国的打算。考虑到疫情带来的很多不确定性,国家继续大力支持海外人才回国,无论是在就业、学术还是生活方面,对留学生都给予了极大便利,来吸引留学生归国,优惠力度前所未有。那么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呢?这篇文章就带你了解一下。一、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北京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提供的短期周转性住所;可购买免税车一辆;办理北京落户;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100万奖励。需要人才类型: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引进和聚集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二、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上海上海市常住户口;可购买一辆免税车;浦江人才计划:最高50万元工作政府资助资金;浦东创业:15万元创业资金。需要人才类型:锁定围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国际金融、国际航运、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文化创意等22个产业的人才。三、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广州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最高20万元;可购买一辆免税车;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需要人才类型:将重点打造汽车、石化、高端装备、数控、造船、精品钢铁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吸引科研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穗创业发展。四、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深圳生活补贴: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可购买一辆免税车;办理本地户口;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费,优先申请,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可到各公立医院就诊并享受各大医院提供的方便。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需要人才类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干细胞、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力争引进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和 10000名以上国内高层次人才。五、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成都可购买一辆免税车;对符合标准并被批准纳入的引进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需要人才类型:围绕高技术产业以及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服务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人才需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六、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杭州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来杭创办企业的,提供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资助资金;可购买一辆免税车;入选“521人才计划”的入选者,提供80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补助。并提供购买一套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专项住房;给予创业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需要人才类型: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高技能实用人才,重点引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制造、食品饮料等四大主导产业以及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四大新兴产业的高端人才。七、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厦门新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获得最高5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可购买一辆免税车;获得博士学位:可申请购买一套不低于三类标准三室一厅优惠价住房;获得硕士学位:可申请购买一套不低于二类标准两室一厅的优惠价住房。需要人才类型:围绕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支柱产业,光电、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大力引进促进产业发展的领军型的创新、创业人才。八、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天津创新长期人才项目:100万扶持资金;创新短期人才项目:50万扶持资金;创业人才项目:300万扶持资金。提供两居室或三居室住房一套。愿自费购买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贴。创业最低注册资金为1万美元。需要人才类型:大力发展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新能源、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现代冶金、海洋科技、节能环保等产业,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及金融、文化、教育、社会工作、社会科学等领域业绩突出、知名度高的人才。九、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长沙可购买一辆免税车。享受“零门槛”落户政策外;按照博士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学士6000元/人/年的标准申请“留学归国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两年。需要人才类型:引进海外人才的重点是高端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创意、信息网络、工程机械、科技研发和信息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经济发展急需的、应用型和关键性的高端技术人才、高层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人才,特别是由高端人才率领的创新专业研发和管理团队。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了!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回国发展与否就和求职一样,都需要大家谨慎斟酌之后再做出决定,也需要大家做好时间管理,提前规划哦。最后,希望大家做出决定后也得到满意的结果。

深圳海归人才引进政策2023

海归硕士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海归硕士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4、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5、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6、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8、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10、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11、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持国外结(离)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12、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海归硕士符合条件可落户上海。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工作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户口实施细则》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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