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迁出麻烦吗
深圳不会限制本地户籍居民的户口迁出,但是要注意,一定要符合目的地落户政策。
一,转回原城镇户籍
一般的,城镇户口转城镇户口,只要符合目的地入户政策即可,现在一般的地方入户都挺简单的,而且很多小地方只要有家人在那或本人有房基本就是直接入户,所以转回原城镇户口是没有问题的。
二,转回农村户口
非转农新政策需满足五大条件
1、原籍是农业户口的大学生。从农村高考出去的大学毕业生,很多都已经将户口迁出去了,没有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国家很早就鼓励大学生回家创业。这些大学生只要提供大学毕业证和未就业等相关证件就可以将户籍迁回原籍。
2、在城镇中没有固定职业和住房的,和父母一起在农村居住的没有结婚的人。这一类人群只要提供无业、无房证明就可以把户口迁回。
3、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非农业户口的那一方在城市中又没有什么稳定的工作,而且在农村中长时间居住的,这一类人群想把户口迁回农村的话,只要提供结婚证和无业证明就可以。
4、自愿回农村被征地的农民朋友。已经办理农转非的被征地的农民,现在要求非转农的。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自己愿意要求非转农,国家就会给予批准。
5、在城市没有固定职业,在农村有分配的宅基地并已建造房屋的本人、配偶或其未婚子女。
以上是具备非转农的人群条件,但是前提是当地村委会的同意,首先需要通过当地村委会的同意接收;另外,已经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不可办理非转农;但有规划、仍未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依旧有权利办理非转农,但面向的是满足前三个条件的人群。
非转农需要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申请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属于夫妻投靠的必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必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属于投靠父母的,必须提供未婚证明、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在农村分有住宅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
深圳户口迁出怎么办理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2)所间迁移。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迁户口的手续:
1、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并得到同意:
2、向迁出地派出所(现户口所在地)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
3、拿着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嵌入:
4、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5、拿着这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开迁移证:
6、最后,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入户:
7、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的条件是什么
户口迁移的条件如下: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申请重点人群入户:
3、在户口迁入地购房,可申请购房落户:
4、属于亲属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入户。
办户口迁出要本人去吗?
可以由他人代办。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深圳户口转出来容易吗
法律分析:深圳户口迁出没有限制,只要老家户籍愿意接收,就可以迁回去;深圳户口都是非农业户口,如果老家是农业户口,那转回去就很困难;如果老家也是非农业户口,转回去也还是很方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深圳户口迁移到别的区
法律分析:(一)尚未立户,已入伙且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的住宅用途房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设立家庭户:
1、本人在本市拥有不动产权,应在该房产立户,也可在直系亲属的其他类房产立户。
2、本人在本市无不动产权,可在直系亲属的其他类房产立户,也可在他人的合法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房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产权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不得给他人立户)。
3、本人向市(区)政府租住或政府承租给单位后分配给个人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立户(仅限承租人本人立户)。
(二)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一个地址只能立为一户,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立户,立户行为不作为该立户房屋合法产权的认定依据;
2、关于公寓立户,不动产权登记证上登记为“单身公寓”的以及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可立户;
3、夫妻双方均是我市户口的,原则上应并户,除夫妻双方属各自单位集体户成员或涉及分红不便并户的,需收取股权证(村委或股份公司出具的分红证明也予认可),但配偶为集体户或代管户成员的必须并户到该家庭户;
4、未成年人应与本市户口监护人同户;
5、申请人拥有多套房屋产权符合立户条件的,可自愿选择迁移地址;
6、除全户均为直系亲属的情形外,家庭户成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6人。
(1)如家庭户超过16人,不得再办理户口挂靠业务,但挂靠配偶家庭户及户成员子女出生登记不受此限制;
(2)户成员未达到16人,若办理迁入后超过16人,该次申请可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