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从福田迁移南山怎么办
办理随迁业务流程。
1、根据业务类型,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的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2、选择办理地点,被投靠人户口所属公安分局办理。
3、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等待审批。
按入户申请的受理时间顺序安排审批,从受理之日起,三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机械增长计划安排办理,如当年计划安排执行完毕,须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
5、审批同意。
6、到拟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迁出户口。
7、到拟入户地派出所落户。
扩展资料: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户政咨询热线、投诉电话:84465000。
户政受理窗口名称及详细地址。
福田分局,福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06栋福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罗湖分局,罗湖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二楼。
南山分局,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南山区南山大道3020号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
盐田分局,盐田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盐田区深盐路2092号昊海君悦大厦(1F.2F)。
宝安分局,宝安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宝安区新安街道罗田路2号综合办证大厅。
龙岗分局,龙岗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龙岗区德政路6号龙岗公安分局人口科。
龙华分局,龙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B座龙华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1楼。
光明分局,光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一楼(牛山路,德雅路交汇处)。
坪山分局,坪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坪山区龙坪路1号综合办证大厅。
大鹏分局,大鹏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大鹏新区岭澳村十二巷一号大鹏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公安-户籍迁入(政策性随迁)
深圳办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一、迁入私人户需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表》,这个在你入户流程时会给你
2、申请人以及随迁人的户口本(这个只审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若以结婚则需要提供婚姻法律文书,简单来说就是结婚证。若入户时出现不辛,则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材料。若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4、结婚后生下小孩的则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这个去小孩出生的医院打印即可。若家里有收养的则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就行。
5、成年子女在自己父母房产上立户,若父母不在场,则需要提供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以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同意子女本人在房产落户的材料,以及子女关系证明
6、挂靠在亲戚朋友那的,则需产权人亲自带身份证前来,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证明》
7、若在租赁房屋入户,仅需要提供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二、设立集体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市内户口迁移表》
2、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户口本及迁入单位集体户首页或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申请人若结婚则需提供现婚姻法律文书,若入户前发生不幸,则需要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口迁移,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资料。
4、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起随迁,则需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若该子女是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映关系的无需另收证明材料。
三、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校院录取的新生,可在入学时选择自愿户口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收取以下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3、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通知书
四、迁入派出所代管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若以结婚,则需要提供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本即可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资料。
4、若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本就行)
5、解除家庭挂靠后,申请人工作单位未开立集体户,应书面说明情况及自行单位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深圳跨区转户口怎么办理
依据迁移类型而定,详见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平台:
(一)申请条件
1.家庭户市内移居
本市户籍居民因居住、房产变更、婚姻状况变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市内迁移,迁至家庭户,具体包括:
(1)因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申请人户口在本市集体户,配偶户口在本市家庭户的,应申请夫妻并户,集体户口一方迁入配偶家庭户内;
(2)因购买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公共廉租房,可申请迁至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房产或本人(配偶)公共廉租房立户;
(3)因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可申请父母与成年子女并户(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一并投靠;被投靠人属挂靠成员的按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办理);
(4)因本市家庭户户主同意,可申请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一并挂靠);
(5)因房产所有人同意,可申请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2.集体户市内移居
(1)本市户籍居民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解除挂靠,在本市无家庭户并户、立户和挂靠亲友家庭户条件的,可申请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单位集体户;
(2)单位注册地址变更,应申请整户迁移至新地址立户;
(3)本市户籍居民就读本市高校,可选择申请迁入高校集体户。
(二)申请材料
1.夫妻投靠: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验原件);
(4)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5)配偶属2011年9月1日前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收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子女投靠父母: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父母(继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16岁以下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免提供身份证;
(3)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父、母的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其中的离婚法律文书须能反映申请人、随迁人的直接抚养人;
(5)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3、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随迁人及拟迁入家庭户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5)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4、迁至本人或亲友房产、公共廉租房立户: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随迁人及拟迁入家庭户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5)本人房产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一个月内打印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公共租赁房屋立户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迁至配偶(父母、子女)房产立户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5、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随迁人及拟迁入家庭户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5)《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6、迁入单位集体户: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5)申请人现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申请人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同意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一并迁入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6)申请人及配偶、子女近一个月内打印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7、本市高校新生入学迁入学校集体户: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8.集体户整户迁移到新地址立户:
(1)《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2)集体户单位书面申请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新地址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加盖单位印章的迁移人员名册。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三)申请程序
1.迁入家庭户的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理。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办。
以下产权人、挂靠户户主需持身份证同时到场办理:
(1)在亲友房产立户的,房屋产权人应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在配偶(子女)享有不到50%产权的房屋立户的,按在亲友房产立户办理;
(2)迁入配偶家庭户,且配偶属2011年9月1日前挂靠他人家庭户的,需该户主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3)挂靠亲友家庭户的,该户主、随迁的非亲属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2.迁入单位集体户的办理程序:
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当场办理。
关于申报人的要求:
(1)个人申办的,本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可不到场;
(2)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可由学校管理员统一办理;
(3)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变更等申请集体户整户迁移的,由单位管理员办理。
深圳户口从一个区迁到另一个区
户口市内移居须按照以下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迁入本地或配偶房产立户;
(2)迁入本人或配偶公租房立户;
(3)迁入他人合法房产立户;
(4)挂靠他人家庭户;
(5)迁入本人或配偶单位集体户;
(6)迁入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7)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立户以家庭户为主,以单位集体户立户为辅。
(1)一个地址只能立一户;
(2)家庭户户主应由成年人担任;
(3)已立家庭户,因房产变卖、公租房退租等情形不符合立户条件的,应及时办理市内移居;
(4)立户行为不作为该立户房屋合法产权的认定依据。
深圳市居民因居住、房产变更、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等原因,可申请户口市内移居。
居民若处于服刑期间,不可办理户口市内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