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户口问题咨询电话的一些知识点,和投诉派出所上户口的电话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户口问题咨询电话
户籍办理咨询电话
不同地区的户籍电话也是不一样的,建议拨打114电话进行查询。
户籍科工作内容:
1、负责派出所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工作。
2、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3、维护所管辖区域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守卫所管辖区域内的重要的场所和公共设施。
扩展资料:
户籍科职业要求:
教育培训:一般要求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至少大专以上学历。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通过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
工作经验:要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心理压力承受能力、自我控制能力。
投诉派出所上户口的电话
一、怎么投诉户籍窗口人员?
派出所如果不办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1、打110投诉。
2、打市局电话投诉。
3、打市长热线投诉。
4、打国家级的公安投诉电话。
5、写匿名信去省厅、当地政府、公安局、信访办等,方式很多,以下所例可供参考:
(1)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
(2)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
(3)向其上级公安关投诉;
(4)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进行曝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二、怎么投诉户籍室
1、直接找派出所所长投诉
2、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受理投诉的机关会及时查处,并且将结果通知举报人。
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怎么投诉户籍科的
1、如果是投诉具体的部门(户籍科),一般公务员办公的单位会设有意见和建议箱,当事人可以通过写投诉信的方式来投诉;
2、如果是投诉具体的户籍科工作人员,也可以向工作人员的领导投诉;
3、还可以向派出所的上一级管理部门投诉;
4、当然还可以寻求当地媒体的关注;
5、还可以在网上向市长信箱等投诉。
(一)派出所户籍科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派出所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2、办理户口申报、迁移、注销等事项的审批;
3、办理居民身份证;
4、汇总辖区内人口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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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应当先挂失,然后去补办。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
身份证是公民出门在外证明自己身份的重要证件之一,平时我们出门都一定要把身份证带在身上,不然好多事情都没法办理。但是有的时候会遇到自己不小心把身份证弄丢了,但是又急需用身份证的情况,这时很多人就会比较慌乱,不知道怎么处理这样的情况。那么身份证丢了怎么办理?
一、身份证丢了怎么办理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二、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做下列几件事:
1、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2、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3、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碰到检查等事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
4、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退回临时身份证。
有些人在丢失了居民身份证之后,会借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来办理一些事情,应付有关部门甚至是公安机关的检查和管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处罚法》,对违反规定者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
有的时候,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事务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一些人在丢了居民身份证之后,购买伪造的身份证,这是更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户口落户申请流程
入户主要流程是从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户口手续,然后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具体来说买房入户需要的手续分成三步:
第一步: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是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第二步: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事项: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现购房所在地上户。办事部门: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的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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