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上海居转户2023的问题,以及和上海居住户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上海居转户2023
一、上海落户条件2023年新规:上海居转户
居转户是大多数人上海落户的方式之一。
有6大类可以选择:中级职称、激励条件、科创人才、临港新片区人才、张江科学城人才、其他激励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
在五个新城工作,居转户期限可以从原来的7年放宽2-4年
新五城普通单位工作,持有居住证5年+社保5年(新五城工作时间2年以上),近4年36个月社保基数大于1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在五个新城重点单位工作,持有居住证3年+社保3年(五个新城工作时间超过2年),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大于1倍,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上海居住户
上海居住证落户方式如下: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居转户流程: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证件材料;
3、需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迁入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人上海落户条件2023
法律主观: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的条件如下:1、通过人才引进落户上海;2、与上海人结婚,将户口迁至上海;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法律客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上海申请居转户的时间和流程
上海居转户的办理流程为: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土地承包人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第二十一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第十八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