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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今天老师来给大家说说战友们退役之后都能获得哪些补助?想知道的快来看看吧~
一、一次性退役金补助
退役金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退役金根据退役金标准和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发: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服现役年限。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二、住房补助
1.住房公积金。现役干部和士官,改革期间现役转文职人员,还归军队管理的退役的干部和退役士官,退休干部士官在办理退休时没有结算住房基金(住房基金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才可以申请。没有使用过公积金,退役的时候一次性发给个人;使用过的部队在办理退役结算后一次性划给贷款的协作银行。
2.退役军人买房建房补贴发放。伤残人员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散供养人员可以领取补贴,分散供养人员买房建房时所需要的经费,由中央财政经费专项安排,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归本人所有。
三、创业补助
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各地可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招聘退役军人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也可以获得税费优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每户每年所得税优惠12000元,最高可上浮20%,广东14400元。
四、困难家庭补助
根据《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62号)的内容,退役军人、“三属”等因火灾水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帮扶援助。具体的救助、帮扶援助范围和标准以所在地的政策规定为准,并及时到民政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办理此业务。
五、伤残抚恤补助
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由部队按规定给1级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发15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给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发75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保险、生活补助
一是社会保险接续方面: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全部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个人不缴费。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二是生活补助方面: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七、退役军人失业金领取
退役军人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有很多战友和战友们的家属向老师咨询入伍、服役、退役的相关问题,很感谢大家的信任,老师的解答可能不是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