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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随迁深圳户口要二年还是五年?新政策是要求深户满五年才可以,目前还是深圳结婚两年年可以配偶随迁入户。新政策暂时还未落地!
深圳户籍随迁所需材料
满足随迁条件的朋友,接着看看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吧~∨
夫妻随迁
1、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证明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婚姻关系。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的,还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子女随迁
1、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2、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3、被投靠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4、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需提供加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或《在校证明》(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② 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广东省生源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③ 随迁子女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前次婚姻生育的子女,提供以下3份材料其中1份即可:
该子女抚养权归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或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有抚养权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父母双方到受理窗口现场签署的同意迁户声明。
④ 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特殊材料第3点所提及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但确实无法联络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由申请人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儿子(女儿)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带来的纠纷涉及入户问题的,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随生父迁户的,还须提交亲子鉴定证明书。
⑤ 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老人随迁
1、申请人及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2、下列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之一:
① 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② 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③ 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④ 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
老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应由各自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只有一方派出所证明的,提交《结婚证》予以认可,
其他单位出具证明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公章的,予以认可;
⑤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列明所有关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⑥ 反映亲子关系的人事档案履历表;
⑦ 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