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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入深户的几个步骤: 基本条件(符合应届生条件,可改派);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缴费;申请接收(取得深圳应届生接收函);报到落户(改派、调档、迁出、报到落户)。应届生入深户办理流程步骤简介参考如下。
一、接收条件
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由代理机构(本文中的代理机构指的是深圳各个人才市场分部,不是指深圳落户中介)申请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网上填报信息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进入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以下简称“人才引进系统”,同时大家可以登录这里查询办理进度)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后系统选择代理机构后保存。测评通过后,毕业生需与所选择的代理机构联系并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去预约的代理机构领取《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注意红框内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系统校核毕业生申报信息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
息”—点击“代理个人申报毕业生信息”--代理机构对毕业生个人填报信息进行校核--校核通
过并在人才引进系统成功提交后,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毕业生本人。
这一步所需材料: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或户籍证明),均为原件!
三、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
理“农转非”,农业户籍毕业生在申请毕业生接收时,系统填报信息应填写“非农业”,待取
得《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在户籍地办理
“农转非”手续。
如户籍地确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方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
续,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
2,如“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
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
3,毕业生及代理机构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代理机构可通过身份证、毕业证或推荐表、户口
本等相关材料进行信息校核)所有申报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学历信息、户籍信息、拟入户地
信息等),如因信息填报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报到及入户等手续的,责任由
毕业生本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四,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持签署了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到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然后持身份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如申报信息时申请在深办理“农转非”的,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五、注意事项:
1,一定要找企业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也可以找可以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代理机构。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不能办《报到证》。
2,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迁入地址,可以是直系亲属和旁系在深圳的房产,也可以是人才市场集体户。
六,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注意红框内报到信息
首先进入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预约。
然后毕业生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报到地点(上图红框内),持报到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介
绍信》(以下简称“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在深办理“农转非”的
毕业生还需领取《“农转非”人员信息卡》。本市户籍毕业生不需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
卡》。
如为深圳生源毕业生,且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再办理毕
业生报到手续。
落集体户的,还需拿着介绍信、信息卡原件,去代理机构办理集体户首页。
七,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和党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生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材
料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入户告知书》。
办理入户手续后,需将毕业生介绍信交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市老干
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1002,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
工会房;党员咨询服务电话:12371)。各区接收的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
绍信”统一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